question-icon 闲置土地有哪些处置办法?

我有一块土地,由于一些原因闲置了一段时间,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该怎么处理这块闲置土地。想了解一下,目前对于闲置土地都有哪些处置办法,会不会受到处罚,该如何避免处罚,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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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闲置土地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于闲置土地有多种处置方式。如果是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比如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等情况,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选择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等方式处置。 而若是非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闲置的,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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