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前债务男方同意自己承担,法律认可吗?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有一些离婚前的债务,老公同意这些债务都由他自己承担。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男方同意自己承担债务的约定,在法律上会不会得到认可,以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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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男方同意承担离婚前的债务,这种约定在一定情况下法律是认可的,但也存在一些限制条件。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而夫妻之间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本质上是一种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就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约定。 也就是说,如果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男方承担离婚前的债务,该协议在夫妻双方之间是有效的。它约束着夫妻二人按照约定来履行债务偿还义务。然而,这种约定并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因为债权人与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夫妻内部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当债权人要求夫妻双方偿还债务时,如果女方偿还了部分或全部债务,女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中男方承担债务的约定,向男方进行追偿。所以,虽然法律认可夫妻之间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但对于债权人而言,夫妻双方仍需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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