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强险范围内是否赔偿醉驾造成的损失?

我前段时间开车时喝了点酒,属于醉驾,结果出了交通事故。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买了交强险,想知道在交强险范围内会不会对醉驾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心里特别没底,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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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强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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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交强险范围内是否赔偿醉驾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交强险的基本概念。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设立交强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具有很强的公益性。 对于醉驾情形下交强险的赔偿问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当驾驶人醉驾时,保险公司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在抢救费用方面,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垫付,不过之后有权向致害人进行追偿。也就是说,虽然保险公司先拿出钱来垫付抢救费用,最终这笔钱还是要由醉驾的致害人来承担。 举例来说,如果甲醉驾导致与乙发生碰撞,乙受伤需要抢救,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乙的抢救费用。但如果乙的车辆等财产受到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这部分财产损失的。而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后续会向甲进行追偿。 所以,在交强险范围内,对于醉驾造成的受害人财产损失不赔偿,对于抢救费用会垫付但可追偿。这样的规定既考虑到了保障受害人能及时获得抢救治疗,又对醉驾这种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一定的约束,避免违法行为人通过保险逃避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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