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撤销容易吗?


婚姻撤销是否容易,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在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于受胁迫而结婚的情况,如果受胁迫方想要撤销婚姻,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胁迫行为,比如相关的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而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也就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者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而对于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另一方要撤销婚姻,就得证明对方确实患有重大疾病且婚前未如实告知,这可能需要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并且也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请求。 从程序上来说,撤销婚姻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而不能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整个诉讼过程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期限,比如立案、审理、判决等环节,这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婚姻撤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法定的情形,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法定的程序,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