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踪人的财产是否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管理?

我家里有人失踪了,一直联系不上。现在涉及到他财产的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失踪人的财产是不是就由他的配偶、成年子女来管理呢?我很担心处理不好会有法律风险。
展开 view-more
  • #失踪人财产
  • #财产代管
  • #民法典规定
  • #宣告失踪
  • #利害关系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当一个人失踪后,其财产的管理问题是有明确规定的。失踪人的财产管理涉及到保护失踪人的财产权益以及维护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失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这里的利害关系人通常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当一个人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就涉及到财产管理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这意味着,配偶、成年子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成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不过,并不是只有配偶和成年子女有资格,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也可以。 如果对财产代管人有争议,或者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这是为了确保失踪人的财产能够得到妥善管理。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总之,失踪人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可以由其配偶、成年子女代管,但在具体操作中要遵循法律规定,以保障失踪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