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彩票的钱是父母出的,离婚时还算共同财产吗?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了,之前买彩票的钱是双方父母出的,现在不知道这笔钱在离婚时算不算共同财产。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具体的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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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购买彩票的钱是父母出的,在离婚时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彩票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便购买彩票的钱是父母出的,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一般是混同的,彩票购买行为被视为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投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彩票中奖所得奖金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父母在出资购买彩票时,明确表示该出资是对一方的赠与,且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比如书面的赠与协议等,那么这笔出资及可能产生的收益就属于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特别约定,例如签订了婚前或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彩票相关财产的归属,那么就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 总之,在判断购买彩票的钱及中奖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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