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钱是否需要拿着钱去公证?
我打算把一笔钱赠与别人,听说可以去公证,这样更有保障。但我不太清楚是不是一定要拿着这笔钱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不拿现金行不行呢?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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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对于赠与钱是否需要拿着钱去公证这个问题,答案是不需要一定拿着钱去公证。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活动。其重点在于证明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不是以实际交付现金为必要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在赠与钱的公证中,当事人一般需要提供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赠与协议等证明材料,来证明赠与的意愿和相关事实。 在实际操作中,公证机构更关注的是赠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赠与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双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赠与是否是自愿的,有无欺诈、胁迫等情形。而现金本身的实际持有和交付,并不是公证的关键要素。如果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且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赠与的金额、来源等情况,即使没有拿着现金去,也可以办理公证。所以,赠与钱不一定要拿着钱去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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