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驾驶证的重要性。驾驶证是证明驾驶人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的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强调了随身携带驾驶证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 在实际执法中,如果驾驶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开车上路,虽然并不等同于无证驾驶,但仍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而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当驾驶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时,交警有权扣留机动车,要求驾驶人提供驾驶证,同时可以对驾驶人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如果驾驶人能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且在驾驶过程中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一般交警在核实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后,会返还扣留的机动车,仅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这一行为进行相应处罚。但如果驾驶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驾驶证,那么情况就会比较严重,可能会被按照无证驾驶来处理。无证驾驶的处罚要比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严重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综上所述,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法律风险,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一定要随身携带驾驶证。同时,这也是遵守交通法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