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不离婚是否正确?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经常吵架,关系很僵。但考虑到孩子还小,怕离婚会对孩子造成伤害,所以一直忍着没离。可这样的婚姻让我很痛苦,不知道为了孩子不离婚到底对不对,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怎么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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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状态,他人不得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些条文明确了离婚的法定程序和条件。 从法律意义上,并没有规定为了孩子就不能离婚或者必须维持婚姻。法律更关注的是婚姻关系本身是否已经符合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然而,法律也重视子女权益的保护。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是否为了孩子不离婚,法律并没有直接给出“对”或“不对”的答案。它赋予了夫妻双方自主决定婚姻的权利,同时也要求在处理离婚事宜时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最终的决定应该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夫妻感情状况、子女利益等,慎重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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