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护工过错致死是否算医疗事故?
我家里老人在医院找了护工照顾,结果护工疏忽大意导致老人死亡。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后续的事情,是该找医院还是护工本人负责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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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因护工过错致死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这里的关键在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一般来说,护工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通常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及执业证书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比如医生、护士等。 不过,如果护工是由医疗机构聘请、管理,并在医疗机构的安排下从事护理工作,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护工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代表医疗机构。这种情况下,如果护工因过错导致患者死亡,有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因为在这种情形中,护工的护理工作是医疗活动的一部分,医疗机构对护工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但要是护工是患者或其家属自行聘请的,与医疗机构没有直接的雇佣关系,那么护工的过错导致患者死亡通常就不属于医疗事故。这种情况更倾向于适用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家属可以要求护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遇到因护工过错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时,首先要确定护工的雇佣主体。如果怀疑是医疗事故,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是不属于医疗事故,也可以依据民事法律向护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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