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不开票走账是否合法?


公司之间不开票走账是一个涉及税务和财务法律规范的问题。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不开票走账”的含义。“开票”就是销售方给购买方开具发票,发票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重要凭证;“走账”则是指资金在企业账户之间流转。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意味着在正常的商业交易中,开具发票是一项法定义务。 公司之间不开票走账可能会带来多方面的法律风险。对于销售方而言,如果不开具发票,可能涉嫌逃避缴纳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购买方来说,没有取得发票,其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可能无法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发票,企业可能需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不开票走账还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核算和审计。正规的发票是企业财务记账的重要依据,没有发票会导致财务数据不完整、不准确,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反映。在审计过程中,缺乏发票的交易也可能被视为异常交易,引发审计关注和调查。 综上所述,公司之间不开票走账是不合法的行为,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企业在进行商业交易时,应当严格遵守发票管理和税收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具和取得发票,确保财务和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