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担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之前给朋友的借款做了口头担保,当时就是随口一说。现在朋友还不上钱,债主找我还钱。我想知道我这种口头担保有没有法律效力,我需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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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口头担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担保。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保障措施。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而口头担保,就是以口头形式作出的担保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从这一规定来看,合同订立并不局限于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也是被认可的。 然而,对于担保合同而言,情况会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这表明,保证合同更倾向于书面形式。 在司法实践中,口头担保面临着诸多挑战。因为口头担保往往缺乏明确的证据来证明担保关系的存在以及担保的具体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出现纠纷时,如果债权人仅以口头担保为由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却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担保事实的存在,那么其主张可能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综上所述,虽然从合同订立的一般规定来看,口头担保在理论上有一定的可能性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的法律操作和司法实践中,由于担保合同的特殊性以及证据要求,口头担保要被认定具有法律效力是比较困难的。为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进行担保活动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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