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伙人私自取公款是否算贪污?

我和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最近发现他私自把公司的公款取走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他这算贪污吗?我该怎么维护公司和我自己的权益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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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贪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合伙人私自取公款是否算贪污,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贪污的法律概念。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一般来说,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他们之间是一种合作经营的关系,公司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所以,合伙人私自取走公款的行为通常不构成贪污罪。但是,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比如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是国有性质的合伙企业,合伙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取公款,就可能构成贪污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件,同时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 当发现合伙人私自取公款时,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财务报表等,以证明合伙人确实存在私自取款的行为。然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协商、民事诉讼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是普通合伙人私自取款,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其归还款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总之,面对这种情况,要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合适的措施来保护自己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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