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合同是好事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通俗来讲,就是这份合同没有明确的结束时间。对于是否是好事,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 从劳动者的角度看,无固定期限合同具有不少优点。首先,它能带来工作稳定性。一旦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没有重大过错或者法定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就为劳动者提供了长期的就业保障,让劳动者能够更安心地在单位工作,不用担心随时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其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劳动者的职业发展。因为没有短期合同到期续签的压力,劳动者可以更专注于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在单位积累更丰富的工作经验,从而获得更好的职业晋升机会。 然而,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并非完全没有缺点。对于部分劳动者来说,可能会因为缺乏合同到期的压力,而产生懈怠情绪,工作积极性下降。并且,如果劳动者想要更换工作,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一定的责任和手续。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看,无固定期限合同增加了管理成本和用人风险。一旦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合同相对困难,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但同时,无固定期限合同也有助于留住优秀员工,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从而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能简单地说就是好事或者坏事,它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其利弊。关键在于双方如何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来合理运用和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