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拆迁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该怎么算?
我结婚后家里的房子拆迁了,得到了拆迁房。我不太清楚这拆迁房算不算我和我爱人的共同财产。要是算的话,具体是怎么算归属份额这些的呢?我很担心之后会有财产方面的纠纷,想提前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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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拆迁的房子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在拆迁过程中没有因为婚姻关系的因素而额外获得补偿,比如只是按照原房屋面积进行补偿,没有考虑到配偶的户口等因素,那么拆迁后获得的房子一般还是属于原产权人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该房子拆迁,按照原房屋面积置换了一套新的房子,这种情况下新的拆迁房通常属于婚前购买房子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拆迁的房子虽然是一方婚前财产,但在拆迁补偿时考虑了配偶的因素,比如按照家庭人口数给予了额外的补偿面积或补偿款,那么这部分因为配偶因素而获得的补偿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拆迁的房子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后获得的房子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计算拆迁房归属时,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等情况下进行分割时,一般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但也要考虑到实际情况。比如,如果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或者一方存在过错等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分割比例。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处理。总之,婚后拆迁房的归属和计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要结合具体的拆迁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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