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婚后加名是否就属于共同财产?
我有套房子是婚前买的,现在结婚了,老婆想让我在房产证上加她名字。我有点担心,不知道加上她名字后这房子是不是就变成我们的共同财产了?万一以后有什么变故,财产分割会不会有问题?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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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前房子婚后加名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分析。 首先,我们要理解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房产原本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这一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当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就意味着房产的物权发生了变更,从原来一方的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按份共有,一般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虽然加了名,但双方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仍属于一方所有,或者约定了各自所占的份额,那么就会按照协议来处理。另外,如果加名是因为受到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的,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请求撤销该赠与行为。所以,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大概率会成为共同财产,但也可能存在其他按约定处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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