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人付的首付款,离婚时该如何清算?
我结婚前,老人帮忙付了房子的首付款。现在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婚前老人付的首付款在离婚时要怎么清算,是算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具体该怎么处理,心里很没底,想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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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婚前老人支付首付款,离婚时如何清算的问题时,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若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婚前老人付的首付款通常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计算方式一般是,先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再用这个比例乘以房屋的增值部分,得出的就是另一方可以分割的增值部分,加上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就是另一方应得的补偿。 其次,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视为老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屋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时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如果一方出资多,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另外,如果老人在出资时与子女有借款协议等约定,那么该首付款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在离婚时需要先偿还老人的借款,剩余部分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情况进行分割。总之,具体的清算方式要结合房屋登记情况、出资情况以及是否有相关约定等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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