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了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婚前自己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了,打算把房子卖掉。我想知道卖房子得到的钱,在法律上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啊?我就是想弄清楚这钱我能不能自己自由支配,需不需要和另一半商量啥的,希望能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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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了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房子是一方在婚前全额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就是个人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婚后卖掉这套房子所获得的钱,也依然属于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卖房所得的钱所有者可以自由支配。 其次,如果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二人共同承担房贷。这种情况下,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以及房产在使用过程中增值的价值,应该被归类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房子原来首付及对应增值部分算个人财产,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 再者,如果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并将房产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婚后也是夫妻俩人联合偿还贷款,那么该房产会被判定为夫妻共有资产,卖掉房子后的所得自然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只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并且在婚后也是由一方父母或房产持有者利用自身的婚前财产来偿还贷款,那么房子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人为协作劳动、努力或管理等并无关联。 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如母牛生的小牛等;法定孳息如存款利息、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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