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是否一定要有试用期?

我找了份新工作,公司说要设置试用期。我不太清楚试用期是不是必须要有的。想问下在法律规定里,是不是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一定要设置试用期呢?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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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试用期并非是必须设置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也可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规章制度等是否符合自身期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的设置是选择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这表明,法律只是对如果设置试用期的情况,在期限、次数等方面做了规定,但并没有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约定试用期。如果双方认为彼此已经相互了解,无需通过试用期来进一步考察,那么完全可以不约定试用期,直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设置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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