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的财产还算共同财产吗?
我已经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但是还没判下来。这段时间我自己又挣了些钱,也有一些支出。我就想知道,从起诉离婚开始到最终判决下来这段时间,我新获得的财产或者产生的债务,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啊?心里一直没底,怕之后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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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起诉离婚后的财产是否算共同财产,得先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这里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从两人领结婚证开始,到婚姻关系合法解除为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起诉离婚只是启动了一个法律程序,在法院正式判决离婚或者双方通过协议等合法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之前,婚姻关系实际上还是存在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从起诉离婚到离婚判决生效这段时间内获得的财产,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共同财产的范围,那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起诉离婚前或者过程中,有书面约定这段时间的财产归属,比如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另外,如果一方在这段时间内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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