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私存利息由公家支出算挪用公款吗?


要判断公款私存且利息由公家支出是否算挪用公款,我们得先明确挪用公款的定义。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接下来分析公款私存利息由公家支出这种情况。当把公款存到私人账户时,就改变了公款的存放方式和管理状态。公款本应存放在单位指定的账户中,接受规范的财务监管。而存到私人账户,使得公款脱离了单位的正常监管体系。从这一点看,已经具备了挪用公款行为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部分特征。 再看利息由公家支出这一情况。利息本是公款存到私人账户后产生的收益,如果让公家支出,就相当于单位承担了不应有的费用,而个人可能从中获取了不当利益。这进一步强化了该行为损害单位利益的性质。 不过,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还需要结合其他因素判断。比如,公款私存的时间长短、数额大小、是否将公款用于个人的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等。如果只是短时间内将公款存到私人账户,且未将公款用于个人非法或营利活动,数额也较小,及时纠正了这种行为,可能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仍属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但如果数额较大,且长时间未归还,或者将公款用于个人营利活动,那就很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总之,公款私存利息由公家支出的行为具有挪用公款的嫌疑,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认定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