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设赌场罪旁证乱说是否有用?

在一些涉及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旁证有时可能存在不客观或不准确的情况。比如有的旁证可能因受到某些因素干扰而提供不实信息。想了解这种情况下,这样的旁证在法律上是否能起到作用,对案件的判定会有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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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涉及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旁证乱说一般是没有用的,不能仅凭此就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首先,从法律原则上来说,我国法律对于案件的判定遵循“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这意味着司法机关在认定犯罪事实时,不能仅仅依靠某一个证据或者某一类证据,而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条。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最后,在开设赌场罪的具体案件中,旁证如果是乱说的,也就是不真实、不可靠的,那么它就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不能成为完整证据链条的一部分。司法机关会通过调查、质证等程序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于不可靠的旁证是不会予以采纳的。只有当各种证据都真实可靠、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时,才能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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