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争夺抚养权难不难?
我之前和前夫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他了,但现在他工作特别忙,根本没时间照顾孩子,孩子跟着他过得也不好。我想重新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又担心很难成功,不知道在法律上重新争夺抚养权到底难不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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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争夺抚养权是否困难,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在法律上,当出现一些法定情形时,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存在上述情形之一,那么重新争夺抚养权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例如,能证明对方有虐待孩子的行为,或者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自己生活且自己有抚养能力等。然而,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或者不符合法定的变更情形,重新争夺抚养权就会比较困难。所以,关键在于收集和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变更抚养权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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