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是否适用于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
我遇到了一个民事纠纷,现在处于纠纷处理的某个阶段,不太清楚在整个纠纷过程中,和解是不是在任何阶段都能适用。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和解适用阶段的规定,不知道能不能在任何时候都和对方进行和解解决问题。
展开


和解是指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就争执的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执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双方自己商量,和平解决问题。 在我国的法律实践中,和解确实适用于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从纠纷刚刚产生,双方还没有正式进入到法律程序时,就可以进行和解。比如两个人因为买卖商品出现了争议,还没闹到去法院起诉,就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达成和解协议。 当纠纷进入到诉讼阶段,也就是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这个过程中,双方依然可以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撤诉,或者由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这说明在法院审理案件的各个环节,包括立案后、审理中、判决前等,都可以进行和解。 就算是在判决已经生效,进入到执行阶段,双方当事人也能和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所以,无论是纠纷初始、诉讼进行中还是执行阶段,和解都是可以适用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