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老人口头房屋分配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家里老人年纪大了,用录音的方式做了口头房屋分配。我不太清楚这种方式有没有法律效力,担心之后会有纠纷。想问问大家,这种录音里的口头房屋分配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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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录音老人口头房屋分配是否具有法律效应,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口头遗嘱这个概念。口头遗嘱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通过口头表达来处分自己遗产的一种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意味着,如果老人是在危急情况下,比如生命垂危、突发重大灾难等紧急状况下,通过录音做了口头房屋分配,并且当时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那么这个录音口头遗嘱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老人并非处于危急情况,或者虽然处于危急情况,但危急情况消除后,老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却没有这么做,那么之前的口头遗嘱就会无效。另外,见证人也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如果见证人不符合这些要求,那么口头遗嘱也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所以,判断录音老人口头房屋分配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危急情况、见证人的要求以及危急情况消除后的处理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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