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在生时的谈话录音能作为遗嘱吗

我父母生前有一段谈话录音,里面提到了一些关于身后财产分配的想法。我想知道这种在日常生活中随意录制的谈话,能不能直接当作遗嘱来用呢?主要是想了解它在法律上是否有效,该怎么判断。
展开 view-more
  • #遗嘱法律
  • #录音遗嘱
  • #遗嘱效力
  • #见证要求
  • #财产分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父母在生时的谈话录音不一定能作为遗嘱。 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遗嘱,简单说就是一个人在生前对自己去世后财产等事项作出安排的一种法律行为。法律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每种都有相应要求,目的就是保证遗嘱能准确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并且保证公平公正。 对于录音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这意味着,要想让谈话录音成为有效的遗嘱,第一,录音必须得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比如不能是被逼迫、欺骗的情况下说的。第二,遗嘱里涉及的财产得是立遗嘱人合法拥有的财产,像非法所得肯定不行。第三,录音过程必须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这里要注意,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第四,遗嘱人和见证人均要在录音里记录自己的姓名和年、月、日。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些条件,父母在生时的谈话录音才可能被认定为有效的遗嘱。如果有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那么这个录音就可能不具有遗嘱的法律效力。 相关概念: 录音遗嘱:指的是以录音形式制作的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中记录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 遗嘱见证人:是在遗嘱订立过程中,在场见证遗嘱订立的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