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补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配偶在婚姻期间获得了一笔安置补助费,现在我们面临财产分割的问题,我想知道这笔安置补助费在法律上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去界定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上,判断安置补助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安置补助费,如果是基于夫妻双方或者家庭整体而获得的安置补偿,通常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种情况下,安置是考虑到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共同生活和权益。例如,在房屋拆迁安置中,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安置补偿,那么所获得的安置补助费往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安置补助费是明确基于夫妻一方的特定身份、个人权益等因素而给予的,且有相关证据表明该费用仅与一方相关,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某些情况下是针对一方因土地被征收而给予的个人安置补助,且明确指向该方,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安置补助费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确定其取得的依据和性质,以及是否与夫妻双方的共同权益相关。若涉及财产分割等纠纷,建议通过合法途径,如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明确财产归属。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