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书是否属于结案?
我出了交通事故,交警给了责任认定书,我以为事情就结束了。但朋友说这不一定算结案,我有点懵了。我就想知道,拿到责任认定书到底算不算结案呢?之后还有啥要做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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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书并不一定意味着结案。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责任认定书是指在交通事故、侵权纠纷等案件中,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所出具的文书。以交通事故为例,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事故当事人的责任。 从法律依据来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里只是说明了责任认定书的制作时间等规定,并未表明责任认定书出具就意味着结案。 责任认定书只是对事故责任的一种认定。在交通事故中,后续可能还涉及到赔偿问题。如果双方就赔偿事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纠纷。也就是说,即使有了责任认定书,只要赔偿问题没有解决,案件就不能算真正结案。 在其他一些纠纷场景中也是类似的道理。比如在一些侵权责任纠纷里,责任认定书明确了各方责任,但赔偿、道歉等后续问题没有妥善处理,那么整个纠纷也不能算结束。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责任认定书就等同于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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