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证作废就代表离婚了吗

我最近有点困惑,我听说结婚证如果被作废了,想知道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已经离婚了呢?我不太清楚这里面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区别,就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结婚证作废和离婚之间到底是怎么界定的,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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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结婚证作废并不代表离婚。 首先,咱们得清楚离婚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方式。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就会发给离婚证,拿到离婚证才意味着正式离婚。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 而诉讼离婚呢,如果当事人拿到了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在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之后,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那结婚证作废是怎么回事呢?结婚证被民政部门盖章失效(收回)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具备合法性,这种情况自然不需要去领取离婚证明。另一种情况是婚姻登记手续原本是合法有效的,由于双方达成协议离婚的共识,民政部门会收回原结婚证并加盖失效印章,随后为双方办理离婚证。 比如,小李和小王协议离婚,他们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民政局在发放离婚证的同时,会在他们原来的结婚证上盖上作废的章,这时候才是离婚了;要是仅仅是结婚证被盖上失效章,却没有离婚证或者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那就不算离婚。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结婚证作废就代表离婚了。判断是否离婚,关键要看是否取得了离婚证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有关部门认可而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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