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撤销婚姻与离婚有哪些区别?

我最近在了解一些婚姻法律知识,对于撤销婚姻和离婚这两个概念有些混淆。想知道在实际生活中,它们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是办理的流程不同,还是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差异?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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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撤销婚姻和离婚确实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它们有诸多区别。 首先,从性质上来说: 可撤销婚姻是欠缺婚姻成立条件的违法婚姻,比如受胁迫结婚,这种婚姻关系一开始就不应该存在,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自始至终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则是对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在离婚前夫妻关系是合法存在的,双方依法享有夫妻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其次,法定事由不同: 可撤销婚姻的事由在我国主要是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另外,当事人因重大疾病未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也可以请求撤销。 离婚的法定事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 再者,请求权人不同: 可撤销婚姻仅限于被胁迫的一方、知晓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有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另一方无权请求撤销婚姻关系。 离婚的请求权人可以是婚姻关系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双方都可以提出离婚的请求。 然后,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离婚没有这种特殊的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当事人可随时提出离婚请求。 最后,程序不同: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需通过诉讼程序,由受胁迫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法院审查情况后依法作出是否撤销的判决。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程序。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一方或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 相关概念: 可撤销婚姻: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不符合法定结婚要件等情形的婚姻,可通过法定程序撤销。 胁迫: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自始无效:在依法被婚姻登记机关、人民法院宣告或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关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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