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合同工资降低了是否合法?


在探讨签的合同工资降低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这就意味着,工资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变更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 如果在签订合同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就工资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之后在合同中却降低了工资,而劳动者是在受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合同。 若用人单位事先告知了劳动者工资降低的情况,并且劳动者是在充分了解且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那么该合同工资降低的条款通常是合法有效的。因为这体现了双方的协商一致,符合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擅自降低工资,即使合同已经签订,这种行为也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工资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原约定支付工资,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