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假发票属于过失犯罪吗?


要判断送假发票是否属于过失犯罪,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过失犯罪以及送假发票行为在法律中的定性。 过失犯罪,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比如,司机在开车时,应当预见超速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车速,结果导致了事故,这就可能构成过失犯罪。 而送假发票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中通常涉及的罪名是持有、使用假发票罪等相关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强调的是“明知”,也就是主观上是故意的。 一般情况下,送假发票很难构成过失犯罪。因为这些涉及发票的犯罪,往往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送了假发票,通常不会构成犯罪。但这里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送发票的人虽然一开始不知道是假发票,但在送的过程中或者有明显的迹象表明这可能是假发票,而送发票的人却没有进一步核实,仍然继续送,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能简单地以不知情来开脱。不过这也不能直接认定为过失犯罪,只是可能会承担一定的其他法律责任。 例如,发票的来源非常可疑,票面印刷粗糙,编号混乱等明显不符合正规发票特征的情况,送发票的人却没有在意,继续进行送发票的行为,那么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认为存在一定的过错。但这和过失犯罪还是有本质区别的。过失犯罪要求行为人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了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送假发票的犯罪通常是故意犯罪,以明知是假发票为前提。 所以,在单纯不知情送假发票的情况下,一般不构成过失犯罪,但如果有上述提到的应当注意而未注意的情况,可能会面临其他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