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书一直没下来,刑期就不生效吗?
我申请了监外执行,相关手续都提交了,可监外执行书一直没下来。我就想知道,在这期间我的刑期算不算生效呢?要是不生效,那之后会不会重新算时间,这事儿搞得我心里特别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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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刑期生效和监外执行书是否下来没有必然联系。刑期的生效通常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意味着,只要法院的判决已经作出并且开始执行,刑期就已经开始起算,并不会因为监外执行书未下达而受到影响。 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当犯罪分子出现符合监外执行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可以在监外执行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但监外执行的审批需要一定时间和流程,在监外执行书未下达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处于原本的刑罚执行状态,刑期持续计算。 如果监外执行申请最终获得批准,从监外执行开始之日起,犯罪分子在监外的时间会被计入刑期。但如果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仍要及时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所以,监外执行书没下来不影响刑期的生效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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