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死亡后,姐姐是否为法定监护人?
母亲去世了,家里就剩下我和姐姐,我还未成年,不太懂法律这方面的事,就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姐姐算不算是我的法定监护人呢?以后我的生活、学习这些是不是姐姐就得负责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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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母亲死亡的情况下,姐姐是否为法定监护人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法定监护人的概念。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如果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母亲死亡后,父亲若在世且有监护能力,那么父亲是法定监护人,姐姐不是法定监护人。若父亲也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了,那么姐姐就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说,在符合这种情况时,姐姐就有责任和义务履行监护职责,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照顾其生活、学习等各方面。 如果被监护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这里的其他近亲属就包含姐姐,在前面顺序的人不存在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姐姐可以成为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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