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判给妻子还算家庭主要成员吗?
我和妻子离婚了,儿子判给了妻子。但我心里一直有个疑问,虽 然儿子的抚养权归妻子了,可在法律意义上,儿子还算不算我们这个家庭的主要成员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大家。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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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来看,儿子即便判给妻子,通常情况下依然算家庭主要成员。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家庭主要成员的概念。家庭主要成员一般指在一个家庭中,具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且在日常生活中相互依赖、相互扶持的成员。这里的关系主要基于婚姻、血缘或者收养等法定事实而产生。
从婚姻家庭编的法律规定来看,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就明确了,虽然儿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妻子,也就是由妻子直接抚养,但你和儿子之间的父子关系是不会改变的。
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并不会因为抚养权的归属而消失。儿子对你依然负有赡养的义务,在你年老、生病等需要照顾的时候,他需要在经济上给予帮助、生活上给予照料、精神上给予慰藉。同样,你对儿子也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如果儿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重大的费用支出等情况,你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综合来看,儿子判给妻子后,他仍然是家庭的主要成员,这种家庭成员关系是基于血缘和法律规定而存在的,不会因为抚养权的归属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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