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名下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结婚几年了,最近发现配偶名下有一笔数额不小的存款。我不太清楚这笔钱算我们的共同财产,还是只属于配偶个人。我想了解在法律上,配偶名下的存款到底怎么界定是不是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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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配偶名下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为止。在这个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如果配偶名下的存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上述方式获得并存储的,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配偶名下的存款属于以上这些情况,比如是其婚前就已经存在的存款,或者是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款存起来的,那么就属于配偶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配偶名下存款的归属存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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