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否要交企业所得税?
公司收到了一笔稳岗补贴,财务把它计入了营业外收入。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这笔补贴需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担心处理不当会有税务风险,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稳岗补贴是政府为了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而给予企业的一种补助。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关于稳岗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否要交企业所得税,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是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是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是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如果稳岗补贴满足上述三个条件,那么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果稳岗补贴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那么就需要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将稳岗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后,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