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诈骗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民事诈骗和诈骗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性质、构成要件、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性质上来说,民事诈骗属于民事违法行为,它主要是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这种行为通常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交往、合同签订履行等过程中。而诈骗罪则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构成要件方面,民事诈骗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虽然也有欺骗的故意,但更多的是为了促成交易、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等,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客观上,可能只是在交易过程中对一些事实进行夸大或隐瞒。而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并且具有将他人财物永久据为己有的目的。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的诈骗行为通常更为恶劣,欺骗手段更加复杂、隐蔽,骗取的财物数额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从法律后果来看,民事诈骗的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诈骗方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对于诈骗罪,一旦犯罪嫌疑人被认定构成犯罪,将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民事诈骗和诈骗罪虽然都涉及欺骗行为,但在性质、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上有很大不同。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以采取合适的维权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