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台没下来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家人做手术,结果在手术台上就没下来。我们特别伤心,也很疑惑,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啊?这对后续的处理很关键,我就想搞清楚这个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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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要判断手术台没下来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从几个方面考量。首先,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违反了正常的诊疗操作规范,像手术时操作失误、用药错误等情况。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只有存在违反相关规范的过失行为,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如果是因为难以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就不属于医疗事故。其次,要确定患者的损害结果。在这种手术台没下来的情况中,损害结果就是患者死亡。但仅有损害结果还不够,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死亡是因为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才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在实际判定时,不是患者家属认为是医疗事故就是,也不是医疗机构说不是就不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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