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将赠予的财物偷回是否算盗窃?

我之前把一些财物赠予了别人,可后来我又后悔了,就偷偷把这些财物拿了回来。我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我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盗窃,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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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予盗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将赠予的财物偷回是否算盗窃,我们需要从法律概念和具体规定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盗窃罪的定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非法占有”,就是没有合法依据地占有他人的财物。“秘密窃取”则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 当财物被赠予给他人后,从法律角度看,财物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受赠人成为了财物的合法所有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财物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所有。 那么,原赠与人将已经赠予出去的财物偷回,这种行为很可能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因为原赠与人在没有得到受赠人同意的情况下,秘密地将财物拿回,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并且,财物已经属于受赠人所有,原赠与人的行为侵犯了受赠人的财产所有权。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还需要考虑一些具体因素。比如,财物的价值大小、偷回财物的动机和目的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如果偷回的财物价值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可能不构成盗窃罪,但可能会面临其他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将赠予的财物偷回是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遇到这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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