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起诉了就会成为失信人吗?
我收到了法院的起诉通知,心里很慌,不知道被起诉了是不是就意味着会成为失信人。我想了解一下,被法院起诉和成为失信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失信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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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起诉并不直接意味着会成为失信人。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失信人。失信人,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是指那些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 从法律流程来看,当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是启动了一个司法程序,目的是通过法院来解决双方的纠纷。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这个阶段,你仅仅是被告,只是面临诉讼,并不代表你有失信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所以,只有当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你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才有可能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说,被起诉只是一个开始,成为失信人是在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且满足特定条件之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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