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追捕过程中投案是否属于自首?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和人起了冲突,不小心打伤了对方,后来警察开始追捕我。在被追捕的过程中,我心里越来越害怕,也意识到自己做错了,就想去投案。但我不清楚在追捕过程中去投案,这种情况能不能算自首呢?我很担心不算自首会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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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捕自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追捕过程中投案是否属于自首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自首的法律定义。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是判断是否构成自首的法律依据。 对于“自动投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被群众扭送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而在追捕过程中投案这种情况,关键在于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 在追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虽然处于被追缉的状态,但如果是基于自己的意愿,主动放弃逃跑并前往相关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通常是可以认定为自首的。因为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司法机关察觉并正在被追捕,但只要他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就体现了其认罪悔罪的态度,符合自首制度设立的初衷,即鼓励犯罪人主动归案,节约司法资源,促使犯罪人改过自新。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为走投无路,如被围困、无法逃脱等原因而不得不投案,其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就会受到质疑,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认定为自首可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证据来综合判断。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细节,如犯罪嫌疑人投案的动机、方式、时间等因素,来判断其是否真正具有投案的主动性和如实供述罪行的诚意。 总之,追捕过程中投案一般情况下如果符合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两个条件,是可以认定为自首的,但最终的认定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如果你处于这种情况,建议尽快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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