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我在商场捡到了别人遗忘的钱包,里面有不少现金和贵重物品,我当时没多想就拿走了。后来想想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把别人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会不会构成犯罪。另外,如果是挖到了埋藏物不归还,又会怎样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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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占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会遇到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如果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是否构成犯罪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概念和相关法律条文来详细分析。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遗忘物和埋藏物。遗忘物,简单来说,就是财物的主人因为疏忽而暂时遗忘在某个地方的物品。比如在餐厅吃饭,离开时忘记带走的背包。而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地下或者其他隐藏场所,所有人不明的财物。像在自家院子里挖到的古代钱币等。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达到数额较大,同时拒不交出的,就可能构成侵占罪。这里的“数额较大”,法律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等因素来确定。而“拒不交出”,就是在财物主人或者相关权利人要求归还时,仍然拒绝归还。例如,有人在公园捡到了别人遗忘的昂贵相机,失主通过监控找到了捡相机的人,并要求归还,但是捡相机的人拒绝归还,这种情况就可能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据为己有,并不一定就构成犯罪,关键要看是否达到数额较大以及是否拒不交出。如果发现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正确的做法是及时寻找失主或者交给有关部门处理。这样既能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也是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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