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没有生育津贴,工资怎么发放?
我休产假了,但公司说没有生育津贴,我很担心工资发放的问题。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工资该按照什么标准发,是和平时一样吗,还是有其他规定?我想了解清楚自己的权益,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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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概念。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就是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企业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她的工资。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就包括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这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中有明确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回到你没有生育津贴的情况,很可能是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你缴纳生育保险费。在这种情况下,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你的工资发放应该和你休产假前的工资一样,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都应该正常发放。用人单位不能因为你休产假就降低你的工资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你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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