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笔录让回家算不算是立案了?
我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做完之后警察就让我回家了,我心里一直犯嘀咕,也不知道这到底有没有立案。我就想弄清楚,做完笔录让回家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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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做完笔录让回家算不算立案,需要先了解笔录和立案这两个概念。笔录是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过程中,对相关人员的陈述所做的记录。它就像是一个信息收集的过程,警察通过笔录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而立案则是指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所以,做完笔录让回家并不一定意味着已经立案。做笔录只是公安机关收集证据和了解情况的一个环节。在做完笔录后,公安机关会对笔录以及其他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如果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符合立案条件,才会予以立案。反之,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不会立案。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立案后会给报案人出具立案通知书。如果你想知道是否已经立案,可以主动联系当时做笔录的公安机关,询问案件的处理进度以及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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