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补发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是否合法?
我之前和公司有劳动纠纷,通过劳动仲裁拿到了补发的工资。但公司在发这笔钱的时候扣缴了个人所得税,我不太确定这样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动仲裁补发工资时扣缴个税到底正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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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简单来说,只要个人取得了符合规定的收入,就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劳动仲裁补发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是否合法的问题,答案是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动仲裁补发的工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所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也就是说,在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时进行纳税义务的确认。当通过劳动仲裁获得补发工资时,这笔补发工资在实际发放到个人手中时,就产生了纳税义务。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有责任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例如,小李原本每月工资 5000 元,由于公司原因有 3 个月工资未发,后经劳动仲裁公司补发这 3 个月共 15000 元工资。在发放这 15000 元时,公司就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对这 15000 元进行代扣代缴。这样做既能保证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也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劳动仲裁补发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是合法合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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