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摔伤是否算工伤?


临时工摔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理解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对于临时工而言,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情形,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也就是说,如果临时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摔伤,或者符合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即使临时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不影响工伤的认定。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临时工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救治、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等。 总之,临时工摔伤是否算工伤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并且要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