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和正当防卫有区别吗


打架斗殴和正当防卫是有明显区别的。 首先,从目的上看,打架斗殴是以对他人产生身体伤害为目的的主观意识行为,双方往往都有主动攻击对方的想法;而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是一种被动的自卫行为。 其次,法律责任不同。打架斗殴是违法的,伤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参与打架斗殴的人要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罚更重。而正当防卫,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不过,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再者,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而打架斗殴双方实施的均为以伤害对方为目的的不法行为,双方都不是正当的一方。 另外,行为的主动性也不一样。打架斗殴双方行为都具有主动攻击性;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自卫行为,是被动反击。 最后,社会危害性有差别。打架斗殴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破坏社会秩序;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起到维护社会安全的作用。 相关概念: 假想防卫: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 防卫不适时:包括事前防卫(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实施防卫)和事后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