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肇事逃逸案件是否有期限?

我开车时不小心和别人的车擦碰了一下,当时因为害怕就直接走了。后来一直很担心这件事,不知道肇事逃逸案件有没有期限。要是有期限的话,过了这个期限是不是就不用承担责任了,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肇事逃逸案件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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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肇事逃逸案件是有期限相关规定的,这主要涉及到追诉时效和办案期限两方面内容。 首先,从追诉时效角度来看,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肇事逃逸案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如果肇事逃逸构成犯罪,且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其次,关于办案期限。一般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肇事逃逸案件也是有时间要求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不过,要是案件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办案时间。总之,肇事逃逸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也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而且无论过多久,违法者都可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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