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否有上限?

我每月工资收入还挺高的,要交不少税。听说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能减税,我符合好几项扣除条件。但我不太清楚这个扣除有没有上限,要是扣除有上限,可能就没法完全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想问问到底有没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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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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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额外扣除的一些项目。它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 对于大部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而言,是有明确扣除标准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上限。比如,子女教育方面,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中,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每月按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不过,大病医疗比较特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这些标准和限额规定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总体来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各项有各自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上限,纳税人应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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